关于批准发布《高品质桑蚕丝被》团体标准的公告

作者: 中纺协
发布于: 2023-10-18 16:03

 中纺协公告〔20236

一、编制理由及起草单位

(一)编制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及《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提出,并组织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编制的《高品质桑蚕丝被》团体标准自2023年10月20日正式实施。

(二)起草单位及工作机构

起草单位: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蚕花娘娘蚕丝被有限公司、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蚕缘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慈云蚕丝制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大成仓丝绸有限公司、苏州辑里丝绸有限公司、苏州市绿中缘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充银海丝绸有限公司、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华商标协会、天猫、京东零售、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忠立、胡毓芳、吴莹婷、郑平华、倪学林、林平、李建华、徐雨祥、张晓光、周佳园、刘振华、朱文超、袁正强、何国君、吕业、张豫宁、满亮亮、蔡杰、姜良明、王娟娟。

  •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蚕丝被作为居家贴身耐用消费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和舒适睡眠具有高度关联性。通过此次对蚕丝被团体标准的编制,将推动蚕丝被行业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加快传统丝绸产品迭代创新,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

三、编制过程

启动阶段2023年3月,由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蚕花娘娘蚕丝被有限公司、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蚕缘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申请立项。经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并通过立项申请。2023年4月,启动标准起草工作,确定参与人员、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第一次修订:2023年7月21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起草修订会议,组织标准编制讨论会。

第二次修订: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次起草修订会议,对相关指标的实验数据进行讨论修订,并形成审定稿提交专家评审。

项目审定:2023年9月25日,在南京召开评审会议,与会专家和起草单位代表参会,经评审讨论完成报批稿的修订。

四、主要章、条确定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和GB/T 1.2-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标准编制遵循“技术先进,符合国情”的原则,并结合生产实际与产品需求进行编写。注意吸收相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原企业标准的内容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在内容上切合实际,具有较好的应用性和推广性。

本标准规定了高品质桑蚕丝被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高品质桑蚕丝绵为主要原料,经制胎定点固定制作而成的蚕丝被。

团体标准编号为T/CTCA 15—2023。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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